前陣子很迷 vim ,原因是覺得 vim 很酷,這個被稱為「神級」的編輯器-vim 豐富的自訂性和擴展性再加上學習門檻高,一直深深地吸引着我
● 為什麼用 VIM ?
- 快速跳換游標位置:我寫文章時候常常需要在文章裡不同的位置跳來跳去,如果使用一般的編輯器像 Notepad、Editnote、 Word,游標的移動只能用鍵盤的「↑ ↓ ← →、Home、End」,我會嫌太慢而且不方便,但是 vim 的「多模式設計」完美的解決了這一問題
- 快速選取:例如,選取整行 [V]、選取 html 標籤 [vat]、選取字串 [viw]、選至指定目標 [/字串]都可以用,快捷方便
- Markdown 著色:我的文章都是用 Markdown 去寫、以 Posterous 轉發,用 vim 可以幫 Markdown 的語法加上顏色,寫東西的時候感覺好很多
- 雙手不離鍵盤:我喜歡打字專心一點,不希望手動來動去,用了 vim 後雙手都可以黏在鍵盤上,感覺超棒
關於 vim 的吸引之處和 vim 的魅力, vgod 這篇寫得很好 [HCI] 淺談模式”mode”與文字編輯的技術與學習 | vgod’s blogu
● 我的 VIM 技巧
- 在 win 平台我用 GVim,在 Mac 下我用 MacVim,個人覺得 MacVim 配上 Menlo 字體會好看一些
- 把 vim 像 Putty 一樣,滑鼠選取直接複製內容
set guioptions+=a
- 為 tab 加上顯示編號:點這裡
- 選取特定字串後免用指令快速全域取代,這技巧彌補了 vim 欠缺「快速取代功能」的缺點,而且遇到特殊字符都可以用哦:點這裡
- vim 的 Markdown 著色檔:點這裡
- 喜歡用 vim,甚至看網頁都用 vim:Vimium~~以高手方式來上網